各有关单位:
依据沪质技监人【2015】312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内设机构的批复》,现将调整情况告知如下:
一、原综合处(党办)更名为党委办公室。
主任:朱雨生,联系电话:54336152
副主任:刘波,联系电话:54336160
二、原条件处更名为办公室(综合处、条件处)。
主任:周杰,联系电话:54336135
副主任(综合):平治海,联系电话:54336151
副主任(条件):桑伟文,联系电话:54336129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