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中国质量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上海市质检院在2018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类评价中荣获“Ⅰ类检验机构”称号。
报道详见:http://www.cqn.com.cn/zj/content/2018-11/08/content_64405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