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责令河北、浙江、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山东、河南以及湖北9个省份的31家企业召回其生产的缺陷玩具。
公告指出,根据《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第四章第27条的规定,经调查认定,河北益盟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自行车、广宗县宝乐星童车厂生产的儿童自行车、宁波爱乐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兔摇铃玩具等产品存在缺陷,因此责令企业立即召回。
详细的企业名称及召回玩具型号和原因详见:
http://www.dpac.gov.cn/xwzl/gnxw/201308/t20130806_122796.html
(常 雁编辑)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